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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angjuenhui520 于 2007-12-7 14:09 发表

不是1000, 依照个人能力来说的.
但是试用期的两个月是1000. 过了试用就会根据个人能力提升待遇. 如果有朋友是做这行的可以介绍一下.
“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现在就是因为很多企业和网吧把我们网管的工资不断地压低,所以我们的待遇还不如民工。顺便再提醒大家一点,以后凡是看到招聘广告的,其的待遇一律不能写着"面议"等类似字样。因为这也是新劳动法所不允许的。试想一下,如果某个公司还是用工资面议,这不是说明他第一步就违反了新劳动法吗?那就算进去了就等着受最大剥削吧!!